亦称“染指书”。用手指蘸墨作书,故称。北宋时已有。马永卿《懒真子》载,“温公(司马光)私第在县宇之西北,褚处榜额皆公染指书。其法以第二指尖抵第一指头;指头微曲,染墨书之。”学习指书须在笔书具有相当造诣后攻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