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骨力”。书法术语。指书写点画中蕴蓄的笔力。是构成点画与形体的支柱,也是表现神情的依凭。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字有果敢之力,骨也。”唐太宗李世民尝谓:吾临古人书,殊不学其形势,惟求其骨力。南朝齐谢赫《古画品录》中首先提出,画有六法,其二为“骨法用笔”。论者认为:骨法用笔,能把笔擒得定,纵得出,遒得紧,拓得开,提按起倒,挺拔矫健,浑身都是解数才行,乃从长期悬肘中锻炼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