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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感言
●黄君


  书法是中国艺术中被曲解、泛化最严重的一个门类。笔者以为,这不应该成为书法家随波逐流,甘于庸俗的理由,而应该是为书法家严节自律和操心自守提出了要求。因为毕竟“书法家”有其历史由来的人文职志,有其特定的规约范畴。在笔者心目中,书法是一生的事业,它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要循序渐进,渐求佳境。我对书法创作的基本要求是:在自我得到精神满足的同时,更为接受者带来某种精神的愉悦或启迪,美化生活、提升品位。

  我的书法创作经历和习惯可能与诸多书法同行有些不一样。首先,我绝少参加书法比赛,也不向包括全国展这样的正规展览投稿,所以我的履历中,没有金奖、银奖之类的书法比赛成绩。在很长一个时段内,书法界朋友也许只熟悉我的文章,包括评述展览、关注当今书法活动的某些批评文章。或者读过我编的书,诸如《书法理论家著作丛书》《书画家随笔丛书》《当代书法作品选集》等等,此外我还有《禅宗宗派源流》《智者的思路——禅门公案精解》《山谷书法钩沉录》《王羲之十七帖研究》等著作,又主编《诗词丛刊》、《类编中华诗词大系》、《当代名家诗词集》等。但坦率地说,我对书法创作情有独钟。我从十八、九岁开始学习书法,始终以创作为核心,从未中断对古代书法经典的参摩与临习。我在书法理论、佛教、诗词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从根本上还是为了书法创作。近些年我先后做过几次展览,又出版了一些作品集,我的书法渐为世人所知,并受到同行的较多关注,得时誉不少。我受先师詹八言先生指点,长期坚持书法创作与学术研究并举,走自己独立思考的路,当然这也是我兴趣所致。客观上看,三十多年前我在乡村工作,找不到好的书法老师,所以求助于书法理论书籍,使我的书法入门没有太走弯路;而在涉猎书法理论之后,我又深感做一位真正意义的书法家不易,离不开学术的引导。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一边学习、创作,一边思考、研究,1997年完成学术著作《书法创作引论》,2002年此书获得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

  当代书法不可谓不繁荣,展览、赛事不断,新人辈出,佳作也在所不少。但我认为,在这个以竞技为基本特色的场景下,书法家最容易思想浮燥,最容易勿视对自我精神的锻炼和对传统文化的修养,迷失书法艺术的正确方向。作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书法家,我希望当代书法走得更稳些,发展更好些。所以我在2005年春曾倡议“我手写我口”的创作理念,得到书法同道的广泛响应,一时间,报刊、网络评论文章很多。

  书法创作按其原理和实际情况来说,是非常复杂的。相关问题我已在《书法创作引论》中作详细的讨论和分析。一位书法家,可能因其性格、修养以及创作环境的不同,而使特定的创作处于或趣味性、或功用性、或理念性不同的意识状态,在理念性创作中,还可细分为自然审美理念、个性风格理念和现代审美理念三种不同情况(详参《书法创作引论》第二章,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我的书法创作,在自然审美理念下,衷情于心性表达和情感表现。所以我最信奉的书法理念,是汉代扬雄的“心画”说,而我的书法语言不喜欢拘束于刻板的技法教条,一切只从我的心性出发,“喜怒哀乐一寓于书”。这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加以说明:

  一是关于形式语言的把握问题。当代书法关于形式语言构成原理的研究与思考还不多。其实,这是一个涉及书法创作的基础问题。一个人用什么样的书体、采用怎样的笔墨风格进行创作,首先制约于笔墨训练的基本功。通常情况下,人们只停留在关注书法作品所反映的传统技法、功底以及风格渊源,并以此论定作品质量的高下。其实这里边还有一个更加深刻,并带有本质性的问题是:书法家在特定的创作中为什么选择篆书而不是草书?为什么取法颜鲁公的雄浑大气,而不是褚遂良的娟秀妩媚?这是一个迄今为止尚不为书法家普遍觉醒的问题。然而这个问题直接关涉书法创作的心性表达与情感表现。古人关于“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等一系列论述,绝非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而是用经典实例在证明书法语言形式与书家心性、情感的密切关系。所以,我的书法创作在书体形式,笔性风格的把握上,是有认真思考和选择的。

  另外一个相关问题即书法的文字内容。我坚信,书法中的文字内容,是书法创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以当代书法不具实用功能而置文字内容于不顾,简单的去作形式构成,那是中国书法的大倒退。我们不能不知道,中国书法以非功用性的心态进行审美创作的历史,至少已有两千年!我们今天虽然有了电脑等使用汉字的现代工具,但不等于我们用毛笔写字就要完全抛弃汉字的意义系统。汉字是集形、音、义于一体的东方文明特产,如果汉字只剩下无义的外壳,那么无论书法家把它“创作”得如何美丽动人,它都难免迅速灭亡的厄运。关于书法中的文字内容,笔者曾有《写什么和怎么写》一文加以论述。我认为,写什么和怎么写对书法家是同等重要的两个问题。汉字作为书法创作的对象,它客观上是形、音、义一齐进入书法创作领域的,书法家的任务是选择适当的书体和笔墨语言形式,把它展示出来,衍绎成一件可以观摩、品味、欣赏的书法作品。书法家的形式语言,是“有意味的”点画笔墨线条,这种“意味”,理所当然应与汉字的语义系统相对接。具体地说,书法家的创作,其实就是把具有特定语义(意境、风格)系统的诗文,用笔墨的形式加以表现、衍绎。这是一种我们中华民族所特有的艺术表现形式,千百年来,我们的前辈祖先已经在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下许多灿烂的经典。

  此外,我进一步认为,写什么内容的文字,也是书法家体现个人心性情怀的地方,一个书法家要保持与时代同步,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就必须重视书法作品文字内容的选择。正是这样的原因,我的书法绝大多数书写自作诗词。既使书写前人的诗文,我也强调必须对文词有充分的感悟,尽量在精神上与古人相接。我认为,前人的诗文虽好,但毕竟在思想观念、意境上与我们存在时空的差别。如果前人诗文不能发动我心,就不如用自己的诗文进行创作来得感受真切而更具时代气息。我曾撰文指出,书法家首先是文人,而文人不应是闲人。文人的职志,是精神的传承者、呵护者、滋养者、创造者和引领者。一位书法家一天到晚如果只能抄写唐诗宋词,而自己不能有些许的文字创作,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甚至悲哀。我认为书法家的心灵应该是温暖的,有血有肉的,是充满情感与爱心的。我们借助特定的文字内容,创造书法,给社会带来美的享受和精神的滋养。当然,作为文人,书法家向善崇德的心志情怀又是坚毅雄强的,书法家的人格精神是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这正是我借《诗经》句将书法展览及书法集取名“我心匪石”的原因所在。 探索或寻求一种符合自己心性特征的书法语言表现形式(所谓形成个人风格)是书法家的毕生事业。我们学习古代经典,实际是在感受前人的笔墨语言中,积累相关的经验,以便在风格形成的过程中找到突破口。书法家个人语言风格的形成,和具体的创作表现形式,是充满矛盾但又相辅相成的。因为“风格”意味着某种模式的形成,而具体的创作表现往往排斥程式化。这其中,书法家思想观念、认识水平以及文化品位和人文情怀将取到决定的作用。这也正是书法领域层次参差、丰富多彩,历史长河星光灿烂的根本原因所在。

  清人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写道:“笔性墨情,皆以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为书家之首务也”。书法是表现作者审美情趣,抒发个人心性的艺术,它的终极境界是人生观念与理想,而其不竭的滋养只能靠个人的心性修为。几年前在厦门听柯文辉先生讲到林散之的观点:“书法不是写出来的,是学问养出来的。”柯老称这是当今书坛一颗被遗落的珍珠。我想,书法家虽然不能轻视笔墨技巧,因为这是书法之所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但就书法艺术的终极来看,书法家的根本出路在学问、在修养。 此生无多能,只想做一个纯粹的书法家,一个对得起时代,又尽量能与古代优秀书家沟通、对话的书法家。

  (《我心匪石:黄君书法集》2013年10月人民美术出版社,八开本,26印张,全彩印豪华精装,定价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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