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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1045-1105)


黄庭坚《徐纯中墓志铭》行楷,72×63cm 江西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

释文:宋故徐君纯中墓志铭 金华黄庭坚撰并书
君讳佖,字纯中。赠宣德郎徐君陟之子,庭坚之姑长安县太君,君母也。徐氏世为豫章人,不知其流迁所自,或曰盖出于后汉聘君稚。其族人避兵乱,买田于西安山中,稍稍堙替不学.故君曾王父光、王父赏,皆治生货殖于田间。宣德君始筑书馆,延诸生,而君昆弟皆化为儒者。君总角,蔚然负文采,不事家产,独喜游学。故太师王恭公,在翰林号为时文宗匠,君往从之学词赋,恭公称之。同门生皆台阁知名士,乡曲以为荣。再荐于有司,而诎于礼部,同时进士皆谓君不耦,非艺之罪。君既倦游归,而自放于酒中。元祐六年十二月以疾卒,享年五十。娶黄氏,予女兄也。初生两男子,皆下殇。晚得男曰多老。五女子:长嫁临江军法曹参军李森,余在室。君病革时,室中二女刲股肉以进,人皆哀之。君崭崭嶷嶷,在丑不诤,坦坦施施,持论不回。家居孝顺怡怡,长安君尤爱之。初予世父长善,有大名于四海,试礼部,赋天子外屏,声动朝廷。及当试于崇政殿,病不能兴,天子遣中人问疾于其邸舍,赐之药齐焉。早世而嗣不立,世母张夫人年少守义,保其孤女。及孤女成人,为择对以归君。张夫人以谓文章之秀气,不丽于本枝,或发于外孙也。今多老越在怀绷,又可冀其成立耶。于是长安君年八十而器其少子,孀妻拥诸女负婴儿啼不成声。使来告曰:“将以七年十一月甲申,葬纯中于田浦之原,先舅之墓次。子为我作铭,以慰荐纯中于下泉,它日亦以示多老。”呜呼!其忍不铭。铭曰:艺文以为耜,孝弟以为田。师友以芸之,自古有年。于戏!纯中力耕而不泽,多稼而不穡。匪其耜之不碧,维岁不若。

  黄庭坚《徐纯中墓志铭》行楷,72×63cm,24行,行25字,计548字。1988年出土于江西修水县,现藏江西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

附录:修水县新出土黄庭坚撰书《徐纯中墓志铭》(作者:徐振华)

  江西省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于一九八九年一月征集到一方刚出土的墓志铭,题头为:“宋故徐纯中墓志铭”,署款为:“金华黄庭坚撰并书”。未发现有盖。青石质,从纹路及石质看,应属当地大坪乡一带所产。石长七十二公分,宽六十三公分,厚六公分。志文竖行从右至左排列,共计二十四行,五百四十八字。四周有二圈线刻方框,推测可能原是准备刻饰花纹用的,或由某种原因未刻饰纹而入土亦未可知。

  墓志铭领款题为“金华黄庭坚”,在黄庭坚自书题款中极少见。据修水《黄氏宗谱》载:黄庭坚祖上本是婺州金华人氏,其六世祖瞻,于南唐时,知分宁县(即今修水县),后卜筑双井,始定居于此。故黄庭坚的作品,一般署款多为“双井黄庭坚”、“豫章黄庭坚”等(分宁县从汉至唐先后五次被称为豫章县),在此题“金华黄庭坚”,可能是因替近亲题写,加之为丁母忧期间,官号等不便加上,而题金华或亦寓不忘其祖之意。

  从志文内容可知,墓主徐纯中,系黄庭坚姑母之子,为黄庭坚之表兄,而其妻则是黄庭坚堂叔之女,故又可称为黄庭坚之堂姐夫。有这么两层关系,黄庭坚为之题写墓志铭自然是不奇怪的了。从时间上看,墓主死于元祐六年(公元一零九六年)十二月,葬于元祐七年十一月。而据《山谷年表》,黄庭坚于元祐七年正月护母柩由京师抵家。可知墓志铭当书于元祐七年正月至十一月这段时间内,也同时可以肯定就是在双井老家中撰写的。

  志文中提到的“买田于西安山中”中的“西安”,是修水的古称之一。据《义宁州志》载,整个修河流域古属艾子国,治在今修水龙岗坪。后被称为艾邑,汉称艾县。汉灵帝时将艾县西部析出置西平县。汉献帝建安四年又将今修水县与武宁县交界一带划为西安县,县治在黄田里一今修永宁州乡黄田村一。又据修水《徐氏宗谱》载:徐氏先世于唐末、五代时由豫章郡治南昌迁至今修永宁州乡高沙村,正属古西安县辖地。后徐氏子孙繁衍,有一支分到今修水何市乡田浦村一带,即志文中的“田浦之原”。徐纯中自然应属这一支了。

  北宋时国家统一及长期相对安定的社会条件,生产力得到一定发展,经济文化一度繁荣。这从志文中“治生货殖于田间”、“筑书馆,延诸生,而君昆弟皆化为儒者”亦可得到体现。《义宁州志》载,两宋时修水黄氏家族中中进士者五十余人。徐氏一家在外作官的亦数以十计。徐纯中作为一介布衣儒生,能拜“故太师王恭公”为师,“同门生皆台阁知名士”,其有一定社会关系及才学是可以想见的。只是怀才未用,这一点深使黄庭坚惋惜。墓志中提到的黄庭坚之父一从伯一长善,名庠,据文献记载,他、博学强记,超敏过人,初至京师,就举国子监、开封府、礼部,皆第一。就试礼部是在宋景祐元年(一零三四),也就是志文中的“试礼部赋天子外屏,声动朝廷”。后因疾未赴廷试,卒于宋宝元二年(一零三九),年二十四岁,无嗣。其女即黄庭坚堂姐,徐纯中之妻。黄家是希望其后能“不丽于本枝,或发于外孙”的,而徐纯中早逝,老母八十,幼子怀繃,前程难料,自然使黄庭坚感慨叹惜不已。故尔志文确实体现了黄庭坚的真情实感,并非一般墓志铭的泛泛溢美之词。此文未见于《山谷全集》可以补其阙遗。也是研究黄庭坚亲属关系的重要文献。

  从书法角度来看,此志书于元祐七年,时黄庭坚年四十八岁。晚于前几年发现的《王纯中墓志铭》(见《书法》一九八四年第二期)较之《王志》行书笔意更浓,而其取侧险之势结字的特点也表现得更为突出。可以看作是其书法从继承各家融化为己,到极力创新,自成一派的一个过渡。黄庭坚对自己四十九岁以前即元祐间作品曾说:“元祐间书,笔意痴钝,用笔多不到。”而在其病后书《经伏波神祠诗卷》中又说:“…都不成字,若枝到淮南,见余故旧,可示之,何如元祐中黄鲁直书也?”可见黄庭坚晚年对自己元祐间书并不满意。这段时间,也许就是今天艺术创作者们所常说的一种“苦恼期”。既有成就,又不满足,以冀有新的突破,而前途又似暗若明。事实上黄庭坚书法在元祐间早已颇有成就,只是他力争更高境界,毫不满足,才不停地否定自己,经常清醒地看到别人的长处及自己的不足。如在“致景道十七使君尺牍”中说道:“翰林苏子瞻书法娟秀,虽用墨太丰,而韵有余,于今为天下第一。余书不足学,学者辄笔软无劲气。”正是由于这样一种不断追求的创新意识,使黄庭坚入蜀后,尽管身处逆境,书法创作上却有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