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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1568─1610)


   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少敏慧,善诗文,年十六为诸生,结社城南,自为社长。万历二十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合称“公安三袁”。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他说过:”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亦势也。”他亦相信写文要真,认为“古有古之时,今有今之时”(今人称为文学进代论),即“我面不能同君面,而况古人之面貌乎?”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著有《袁中郎集》。

袁宏道《草书诗扇页》金笺纸本草书 16×50cm 天津博物馆藏
释文:小艇烟江雨,长堤柿叶霜。一洲鱼子市,千树木奴乡。客去寻空谷,书来语酉阳。繁华销枕上,家近吕仙堂。潞河道中作。似渚竹先生。袁宏道。

【资料来源】《中国法书全集》-15-明代4(文物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