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书法艺术新探


作者:葛华灵 王玥 原刊于《书法研究》二〇二五年第二期)

内容提要

论文以1986年至1987年西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出土的骨签书法为研究对象,探讨骨签契刻文字所体现的西汉书法“隶变”过程中的字体杂糅现象:篆意、楷化、草写和简化。通过将骨签书法与汉代“契刻”与“书写”两大系统中的文字进行比较研究,将骨签书法的艺术风格分为五类:一、碑刻隶书风格;二、摩崖隶书风格;三、简牍风格;四、整飭平正风格;五、草率契刻风格。文章进一步指出,骨签书法是官方与民间、实用与审美的对立统一,也是“书写”与“契刻”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对当前的书法创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汉未央宫骨签书法 隶变 字体杂糅 艺术风格

   西汉未央宫官署遗址出土的骨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重大考古发现。骨签刻文的时间横跨西汉百餘年,是继甲骨文、青铜器铭文、简牍帛书、石刻、陶文等出土文献之外的一种新的类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当前骨签研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骨签的基本发掘情况为基础,学者们从考古、文献、歷史三个维度对骨签的性质功能、主要类型、时空问题等做出研究与判断。尤其是对骨签的性质用途研究形成了档案説、标签説、弓弭説三种主要説法。“三説”的提出,为第二阶段研究骨签书法的契刻人员、契刻性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二阶段为骨签书法的研究,又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骨签刻文的契刻性质、契刻人员、製作方式的研究。第二个层面是对骨签刻文的字体演变、书法艺术价值的研究。关于骨签的契刻性质,“三説”虽有不同,但一致认同骨签文字为实用契刻文字。骨签书法作为实用书法所揭示的西汉“隶变”过程,学界多有讨论,并形成了以下几点共识:首先,“方直”笔势和结构是骨签刻文作为隶书的基本特征,也是隶变完成与隶书成熟的基本标志;其次,“方直”特征又与契刻这一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繫,因此,可将骨签书法纳入西汉契刻文字系统进行讨论;再次,学者们关注到骨签刻文中的草率契刻现象,具有西汉日常书写的特征,因此,骨签书法的草写与西汉章草发展的关联、日常书写与书体演进之间的关联、西汉书体演变在不同材质中的不平衡性等问题得到学者们的关注和研究;最后,上述问题均导向中国书法中契刻与书写的关係的问题,这一问题也开启了对骨签书法艺术的研究之路。

   骨签书法艺术的研究根植于上述对书与刻关係问题关注的基础之上。有学者指出骨签书法具有碑刻文字的造型痕迹,部分学者认为骨签书法具有以简牍为代表的日常书写的随意与自然,分别从契刻或者书写的角度讨论骨签书法的艺术价值,但并未从整体面貌上进行统一而具体的分析。由于上述研究所依据的均为1996年《汉长安城未央宫1980—1989年考古发掘报告》中所公布的180枚骨签照片,而实际出土骨签总数达6万多枚,其中刻字骨签多达57644枚。2018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刘庆柱主编的《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出版,其中《释文编》公布了每枚骨签的照片、规格和释文,为本文提供了基础的图像与文字资料。本文基于5.7万枚、近百万字的骨签刻文图像,结合当前研究的成果,对骨签的书法艺术价值做进一步的探究。本文重点讨论以下三个方面:一、对骨签刻文在“隶变”过程中的字体杂糅现象进行挖掘与分析,探究骨签刻文所呈现的西汉文字的“隶变”规律与复杂性;二、对骨签书法艺术风格的分类与分析;三、通过将骨签书法与汉代金文、石刻文字、简牍帛书的比较研究,总结概括骨签书法的艺术特征,也为当代书法实践提供更丰富的视角。

一、篆意、草写、简化与楷化——骨签刻文的隶变及杂糅现象

   西汉是文字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时期,也是隶变的完成阶段。隶变是指汉字从小篆转变为隶书。骨签书法刻製持续时间长,基本涵盖整个西汉时期,是研究这一时期汉字隶变现象的重要资料。通过对骨签刻文的考察,我们发现骨签刻文总体属于隶书范畴,在笔势方折、平直的基础上大致完成了对小篆体势的改造,结构以方整为主。骨签刻文总数虽有近百万,但重复内容较多。以有纪年有年号的骨签刻文为例,其形式基本可概括为“年号—纪年—河南/颖(潁)川/南阳工官(守)令—(守)丞—护工卒史—令史—作府嗇夫—佐—冗工—工”这一模式。除了工官人名的变化较多,特别是主要工匠的名字众多之外,官名等内容是不变的。其他中央官署、数量、代号类等骨签文字均大量重复。因此可以观察到同一字在不同骨签甚至同一骨签中的多种写法,这揭示了隶变过程的复杂性与多元性。通过对同一字的不同写法的考察,本文归纳出骨签刻文在隶变的基础上所展现的四种字体杂糅现象:篆意、草写、简化与楷化,并举出十四个具有代表性的范例“万”“第”“服”“百”“鼠”“丁”“六”“不”“乐”“定”“夫”“造”“央”“凤”进行讨论。(表1)

表1

   20世纪70年代裘锡圭先生指出:“隶书是在战国时代秦国文字的简率写法的基础上形成的。”赵平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战国时期的秦国文字的某些简率写法直接看作古隶,把隶书的产生时间明确卡在战国中期。两位学者所説的“隶书”即“古隶”,又称“秦隶”,是以篆书俗体(民间手写体)为基础形成的,与篆书的字形往往很相近。古隶既保留着篆书的结构,又发展出了方折等隶书的笔法。骨签刻文中的古隶资讯,也即篆书成分的保留,显示了西汉文字从古隶向汉隶过渡的大量痕迹。骨签刻文中的篆意指在笔法上保留着篆书的圆转笔势,以及字的偏旁部首延续了篆书的结构。例如,表1中篆意主要体现在草字头、走之底等篆书结构的保留,如“万”“第”“不”“乐”“造”等。为了对这一问题探究更为清楚,本文又单独选取“力”“九”“乙”“元”“绩”“鬱”“奴”“之”“山”九个范例加以分析。例如表2中举例的“力”“九”“乙”“元”等字保留了明显的“篆引”痕迹;“绩”“鬱”“奴”等字的偏旁部首保留着篆法结构,但在用笔方面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之”“山”等字虽然保留着明显的篆书痕迹,但在笔画的转折处,变圆转为方折的笔法已经非常明显。

表2

   隶变不仅形成了隶书,同时也孕育了草书。裘锡圭指出:“草从古隶生……草书正式形成为一种字体,大概在西汉中期偏后。”草书是从隶变中繁衍出来的新字体。侯开嘉指出,西汉时期的草书实际为隶书的草写,即“隶草”,隶草中存在横势隶草和纵势隶草两种自然书写的状态,前者发展为章草,后者发展为今草。骨签刻文反映了隶书草化的趋势,和当时兵器上比较常见的通行文字相似。表1中所列举的“六”“定”“夫”“造”“凤”等草书的写法已与一般章草无异,衹是使转上与以圆转为主的手写章草不同,而是偏向于契刻的方直转折形态;“第”“服”“乐”等字的方直结构因快速书写转变为三角结构。草写伴随着草率契刻和简化的现象,其结果是导致字形结构的进一步简化。表1所举简化字大多因过度减省而不符合汉字通用规范。个性化的简化显示出底层官吏书写的随意性,这种简化往往不具有规范性,是个人的减省习惯导致,体现出草率契刻的省略、借笔特征。

   隶变过程中汉字形体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楷化”。刘庆柱指出,骨签刻文展现了“汉字从‘汉隶’到‘楷书’的歷史发展”,以往学者多关注骨签刻文隶变过程中的篆意与草书资讯,“楷化”现象尚未有学者关注并进行分析研究。楷化体现在方折与笔势平直的綫条,多无波磔,较多使用尖撇和后来接近楷书硬钩的笔法,东汉时期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呈现隶书向楷书过渡的面貌。王鏞评价东汉晚期的刑徒砖文时指出:“这批隶书遗迹没有粗重的捺笔,及‘波磔’,是由于单刀式书刻方法和实践上‘匆匆不及’,无暇修饰的原因,确不能为此而将其归入‘秦隶’或‘古隶’类。”这种对于波挑的省略是楷化的先声。这种楷化在东汉晚期也称作通俗隶书,或由通俗隶书发展而来的新隶体。表1中所举“百”“丁”“六”“不”等字的横画无波磔的状态,“第”“服”“鼠”“央”“凤”等字的方正结构都显示了明显的楷书样貌。

   表1中所举范例是横跨西汉时期的歷时性考察。然而我们在骨签中发现了四种字体特征在一枚骨签中同时存在的案例。如编号为12176与11240的两枚骨签,刻文内容遵循“工官令—丞—作府嗇夫—工”这一结构,除工的名称不同外,其餘完全一致。(图1、图2)两者虽风格迥异,但共同呈现了字体杂糅的特征。两枚骨签中的“元”字均带有“篆引”之意,署名工匠“忠”骨签上的“府”“造”仍部分保留了“寸”“辶”的篆书结构,“官”“夫”则有草写特征,“工”“令”“种”则体现出楷化的趋向。署名工匠“从”骨签上的“南”“嗇”更具简化的特征,“从”“造”等则兼具草写和简化的特征。二位工匠的名字都进行了类似古隶的纵引处理显得十分突出。篆意、楷化、草写、简化四种字体特征共处一器,体现了西汉书体隶变过程中“古今杂形”的字体杂糅特征,这一特征表明隶变并非綫性演进,而是在多元实践中形成的动态平衡。

图1 骨签12176

图1 骨签11240

二、契刻与书写——骨签书法的五种风格

   根据上文的分析,骨签文字作为契刻文字,其字体草写与简化带有日常书写的特征。因此,骨签刻文兼具契刻与书写的特点,可以称之为“写刻”。骨签刻文的写刻并非单一群体,而是以工官体系内的工匠和基层官吏为主体的集体创作,因个体技能、工具限制及效率需求,形成了多样化的书法样貌。通过对骨签图像的细读,本文将骨签书法的艺术风格总结归纳为五种:一、碑刻隶书风格;二、摩崖隶书风格;三、简牍风格;四、整飭平正风格;五、草率契刻风格。

   第一种,碑刻隶书风格。本文选取了编号为1428与12199的两枚骨签,分别与西汉《麃孝禹碑》、东汉《礼器碑》碑阴进行比较。《麃孝禹碑》的隶书字形纵长、点画平直、方折为主,无波磔,具有古隶特征。1428号骨签呈现的字形在古隶的基础上变得扁平,虽无纵向界格,但整体章法上,横有行,竪有列,与《麃孝禹碑》整体风格相似。虽然笔画粗细上无太大变化,但是对于字形的刻画十分精到,应为具有审美意识与艺术修养的工匠所刻。12199号骨签衹有四字,刻画非常具有结构与章法意识,将其与《礼器碑》碑阴截取文字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礼器碑》碑阴的文字虽然已经具有成熟的八分书形态,但碑阴部分融入了自然之趣,两者“石”字极为相似。(图3)

图3 碑刻隶书风格

   第二种,摩崖隶书风格。摩崖风格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开通褒斜道刻石》风格,另一种为《石门颂》风格。《开通褒斜道刻石》刻于东汉永平九年(66),是现存东汉最早的摩崖刻石,其特点有二:一是空间构造的开张流动,整体布局参差错落,字间行间异常紧密。二是点画平直,几乎没有波磔,结字方整。选取编号为14489与20987的两枚骨签分别与《开通褒斜道刻石》的两处局部做对比。石壁与骨签材质的自然纹理使得刻画须就势而成,增添了奇趣。清代碑学兴起,摩崖隶书的艺术价值逐渐受到关注。翁方纲《两汉金石记》评《开通褒斜道刻石》云:“至其字画古劲,因石之势纵横长斜,纯以天机行之,此实未加波法之汉隶也。”“未加波法之汉隶”实际就是指楷化特征。(图4)

图4 摩崖隶书风格(《开通褒斜道刻石》)

   《石门颂》刻于东汉晚期,与《开通褒斜道刻石》有一脉相承的关係。整体章法上有列无行,构成参差错落、疏旷博大的全域。点画凝练圆劲、奇纵散朗,又将汉简隶草的情势注入,简练恣肆。本文选取编号为12637和编号为3505的两枚骨签与《石门颂》两处局部进行对比研究。骨签仅2厘米至8厘米见方,而摩崖刻石为两米见方,面积差百倍,却同样展现出宏大的气象,展现了极为相似的艺术风格与审美价值。12637号骨签中的“颖”“佐”“绩”等字与《石门颂》中“贞”“纪”“纲”等字均笔画圆劲凝练、结体方整,且不乏奇态。3505号骨签中的“南”“官”“写”等字与《石门颂》中“夷”“虐”“写”等字皆转折圆劲、结字灵动。(图5)

图5 摩崖隶书风格(《开通褒斜道刻石》)

   第三种,简牍风格。此种风格最为多见,并往往和字的草写相连。简牍作为公文日常书写的代表,其大量出土能够较为完整地勾勒出西汉日常书写的发展进程。骨签作为一种基层档案记録,同样具有日常性,显示出与简牍非常相似的书写风格。本文选取编号为2684、10993的两枚骨签分别与西汉居延汉简进行比较。2684号骨签中带有非常明显的书写笔意,如转折的圆润、撇画的拉长,最后一字“造”的捺笔展现出明显的粗细变化与波磔。将之与居延汉简《都尉府奉例》对比,可以看到转折的圆势、主笔的横势以及审美意味。这一主笔拉长的趋势在编号为10993的骨签中更为显著,“南”“工”“令”“意”“造”等字的横画或捺笔均向右拉伸至骨片边缘,形成向右无限延伸的张力,可与居延汉简《甲渠候官文书》作比较,横势的表现极为相似。(图6)

图6 简牍风格

   第四种,整飭平正风格。选取编号为18488、12671的两枚骨签与汉代金文进行对比。汉代铜器仍保留“物勒工名”制度,铭文变范铸为直接契刻,内容一般为“器物名称—製作年月—容量—重量—管理者—监製者或工匠姓名”一类,与骨签刻文内容类别似。例如製于汉景帝时期的阳信家盆,其上的金文字形与18488号骨签刻文对比,均呈现出隶变后的形体扁平、笔画方折的特征。18488号骨签中的“五”“南”“作”等字与信阳家盆中的“信”“两”“五”等相同结构的字风格上高度相似。而汉雍平阳宫鼎上的金文与12671号骨签刻文共有的“第”字仍然保留了十足的篆意,字的形态也高度相似,显示出汉代契刻文字在字体演变中的滞后性。总体来説,隶变在通行字体层面的演变在汉代金文中有所反映,但始终未能完全突破篆书作为铭文惯用字体的主导地位,汉代金文矩度严谨的艺术风格在骨签刻文中也有所体现。(图7)  

图7 整饬平正风格 

   第五种,草率契刻风格。草率契刻是骨签书法中的一个特殊现象,在“三工官”骨签刻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以南阳、潁川二地为多,尤以南阳为最。“南阳工官”类骨签契刻十分草率,其特征表现为刻文不求工整,用刀恣意,最能体现民间书写的面貌。相对规范化的铭石书来説,简牍作为手写体,更容易呈现出草写的状态。作为契刻文字,骨签书法中的大量草率现象也可与东汉民间书法的典型代表刑徒砖进行比较,反映出率意自然之意。选取编号为13469、21084的两枚骨签与居延汉简和东汉刑徒砖进行比较。可以发现13469号骨签中“颖川”二字与居延汉简《侯粟君所责寇恩事》中的“潁川”二字相似,两者都融入草写,显得随意。21084号骨签则显示出更加简化的草率契刻,转折多用三角,过度减省笔画,与所具刑徒砖文有相似处,但骨签则更加简化和草率。(图8)  

图8 草率契刻风格 

   通过上文对于骨签五种风格的分析,又可以归纳为二类:刻与写。即偏契刻(规范碑刻隶书、摩崖刻石隶书风格与整飭平整风格)与偏书写(简牍风格与草率契刻风格)两种风格倾向。但骨签书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兼具契刻与书写的特点。《周易·系辞》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自古以来“书写”与“契刻”两个系统并行发展,在对隶变过程中的杂糅现象的研究也表明字体变化在不同材质上的不平衡性。骨签书法的字体演变与艺术风格均体现了书与刻两个系统的互动与统一。

三、骨签书法的艺术价值

   骨签书法的艺术特征充分体现为官方与民间、实用与审美的对立统一。首先,骨签书法是官方与民间的对立统一。骨签刻文是由工官体系内的低级官吏或工匠完成。刻文内容须符合工官上报的规范,可能由多人协作完成。此外骨签成对捆放、集中存放于官署遗址内,説明其刻写和管理流程经过统一规划,反映了西汉手工业管理体系的实际运作和底层写刻者的日常实践。又由于骨签书法所体现出的率意性,因此骨签刻文是官方与民间的统一,在看似千篇一律的行政文书中,创造出了既符合工官制度要求,又充满生命力的艺术风格。

   其次,骨签书法是实用与审美的对立统一。骨签与简牍揭示了汉代实际公文书写的真实面目。李学勤指出:“西北地区发现的木简,像居延的或者敦煌的,甚至新疆的。这些大多数是当时的文书,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和骨签类似的,也是很实用的、很普及的通行字体。”选取骨签中部分字与简牍进行对比,如“初”“河”“ 应”“步”“满”“彭”“宽”“胜”“鶱”“霸”,结构与意趣上均有极高的相似性。“初”字的“衤”字旁与“应”“步”的最后一笔延伸的书写感,其餘骨签文字在结构与点画形态上与简牍几乎完全一致,充分展现了以刀代笔的 “写刻”特征。(表3)全部骨签没有朱墨书痕,都是直接契刻而不同于一般书而后刻。赵平安指出:“刻画含两种:一种是照着墨书笔道雕刻,本质上同于墨书;另一种是自由刻画,能充分体现刻画文字的特点。刻画出来的字往往将连笔拆断,将曲笔拉直,将圆弧刻成方折。”“自由刻画”指出了骨签书法艺术的核心要素。刻画指在金属、砖石等较为坚硬的材质上进行文字表现,材料的坚硬和不平滑本是对自由创造的一种限制,但反而激发了工匠创造的自由,表现出了一种在硬物上契刻的自由感。这种自由刻画而产生的自由感在汉代金文中也能找到相似的例子。将西汉中期《昆阳乘舆鼎铭文》与所举例的2441号骨签刻文对比,两者均有很强的书写笔意。(图9、图10)由于牛骨较金属易刻,骨签书法的简率生动的意味更加显著。金属、骨签刻文中的书写性,即是自由感的一种表现方式。工匠的自由刻画,在今天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自由创造,人们在观看这种自由创造的成果时,能够获得自由愉悦,这种创造性和自由愉悦就是美感的来源。自由刻画所产生的美感广泛存在于金文、砖文、石刻等一切非毛笔书写的材质中。

表3

 

图9 汉昆阳乘舆鼎铭文拓本  

图10 骨签2441

   除了创造性与自由愉悦,生动是骨签书法的美感的另一来源。生动是指契刻文字具有动态和生命感。骨签刻文的生动实际上是对点画、节奏等内容的表现,这种生动离不开契刻技艺的熟练。每件骨签刻文一至数行,每行两三字至七八字不等,字最小者每一平方厘米内刻两行十餘字,每字连两毫米见方都不到,可见骨签刻辞书写面之小,属于骨签契刻微字,需要相当的契刻技术。小原俊树认为:“当时可能存在书刻方面的培训机构,专门对初学者进行传统技法的培训。”骨签是以牛骨为主的动物骨头做成,牛骨表面的自然纹理与起伏恰如崖面不平滑,给刻画的细緻表现带来困难,但衹要刻画者善于因骨面或石面之势而为之,便会给点画、结字造成种种意外的变化和意趣。如表4中所举骨签刻文因势造形,其起伏丰富的长笔画与《建寧三年题记》对比,可以直观感受到一种生动感。因此,骨签书法是对刻画技能的积纍与运用的结果,所呈现的自由创造与生动感是书法美最直观的体现。

表4

   综上所述,骨签书法的艺术价值在于官方与民间、实用与审美的统一。首先,骨签所体现的汉代工官档案文书制度是古人长期实践中积纍而形成的形制与规范,这种规范系统衹有在注入具有自由感的写刻动作,纔能表现契刻者的内心状态,纔会诞生具有生命感的艺术价值。其次,骨签书法的结字规律来自于隶变后,实用汉字体系的进一步符号化和程式化。工匠们在遵循隶变规律的基础上,大胆打破规范书体的限制与束缚,自由地创造出变化无穷的表现形式和丰富多彩的艺术风格,使个性获得更充分的解放。

结语

   西汉不兴树碑,传世刻石也很少。据统计,西汉及新莽时期刻石现存约十六块,因此探求西汉时期字体与书法的演变,须参考20世纪以来大量出土的简牍帛书。从隶变的角度看,刻石的进程明显晚于简牍。而未央宫骨签刻文却显示出汉字隶变过程中“古今杂形”的字体杂糅特征,篆意、楷化、草写、简化并存,不仅打破了字体綫形演变的论断,更呈现出背后更深层的物质性原因:工具与载体的不同所导致的字体演变的不平衡性。骨签刻文字体“既古又新”的面貌,体现了书写与契刻的融合与统一。书写与契刻所导致的艺术风格的差异,实际上揭示了工具与物质载体对书法风格的影响。

   文章从契刻与书写的双重视角考察骨签书法的整体风格,可以分为五种:一、碑刻隶书风格;二、摩崖刻石风格;三、简牍风格;四、整飭平正风格;五、草率契刻风格。通过对与五种艺术风格分别相关的金文、石刻文字、简牍文字进行细緻的比较研究,揭示了骨签书法艺术的核心特征:官方与民间、实用与审美的对立统一。骨签书法是统一书写格式构建的工官制度与民间写刻的个性表达、实用汉字规范与自由刻画的创造与生动的融合与统一。从书法创作的角度来看,骨签书法的表现形式毕竟是粗糙的,要在其基础上开创新的风格,必须经过提炼和升华。随着时代变迁,在当代审美意识的观照下,通过时代精神的灌注,对骨签书法这样的传统进行创造性的阐释和发挥,纔能启动骨签书法,使其焕发出动人的魅力,成为当代书法创作取之不竭的灵感源泉。

  

【资料来源】原载《书法研究》二〇二五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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