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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 (1085—1147)


  字元镇,号得全居士。解州闻喜县(今山西省闻喜县礼元镇阜底村)人。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宰相。存世墨迹有《毓秀帖》和《赵鼎楷书札子》。

  赵鼎早孤,由母亲樊氏抚养成人。崇宁五年(1106年)登进士第,累官洛阳令。宋高宗即位,除权户部员外郎。建炎三年(1129年),拜御史中丞,次年任签书枢密院事,不久历任建康知府、洪州知州。绍兴年间,两度出任宰相,任内推崇洛学,巩固政权,号称“小元祐”。后为秦桧所构陷,被迫辞去相位,先后出任绍兴府知府、泉州知州。旋即被谪居兴化军,移漳州、潮州安置,再移置吉阳军。绍兴十七年(1147年),受秦桧陷害,绝食而逝,享年六十三岁。宋孝宗即位后,获赠太傅、丰国公,谥号“忠简”。淳熙十五年(1188年),配享高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赵鼎曾两度拜相,主张养民力、稳根基。为政期间,运筹帷幄,力挽狂澜,为巩固南宋根基贡献甚大。 被称为南宋中兴贤相之首,与李纲、胡铨、李光并称为南宋四名臣。他能文工诗擅词:文章气势畅达、浑然天成;其诗平淡朴素,又不乏绮丽圆美,其词婉媚含蓄,颇具花间遗风。 有《忠正德文集》《得全居士词》等传世。

赵鼎《楷书札子》纸本楷书 33×50.8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释文:鼎以罪名至重。不敢復当郡寄。寻具奏陈。未赐俞允。区区之私。不免再陈悃愊。伏望钧慈。曲垂赞助。俾遂所请。实荷终始之赐。鼎方在罪籍。不敢时以书至行闕。併幸怜察。右谨具呈。伏候钧旨。八月日。特进知泉州军州事。赵鼎札子。
【资料来源】台北故宫博物院网站(故書000245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