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曼妻薛氏买地石券


  《朱曼妻薛氏买地石券》据传出土于1896年在平阳县(现苍南县)宜山乡鲸头村。刻于东晋咸康四年(338),长方形,纵30厘米,横17.2厘米,厚8.5厘米。石质粗松,色灰黑,已断裂。石面阴刻篆书文字106字,共8行,前7行每行14字,字径大小约2厘米,最后一行8字。格线粗细不匀,刻得较为草率。今藏于温州博物馆。

  此石券是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件东晋篆书珍品。在魏晋南北朝隶书、草书盛行的风气下,这件篆书显得极为珍贵,它也是我们研究魏晋时期篆书风格的重要实物,价值不可估量,是温州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属国家一级文物。

  《买地券》在用笔上与《天发神谶碑》相似。篆书之中掺杂籀文笔意,单刀阴刻,笔画立体感强,遒劲秀润,婀娜多姿,圆转灵巧,巧拙互见。结体方整对称,骨肉亭匀,波磔分明,法度严谨。用笔方圆兼备,转折处外方内圆,既有棱角又不刻板。

东晋《朱曼妻薛氏买地石券》 长30厘米,宽17.2厘米,厚8.5厘米,温州博物馆藏


《朱曼妻薛氏买地石券》墨拓 (姜东舒收藏 沙孟海等十一家题跋)

释文:晋咸康四年二月壬子朔四日乙卯,吴故舍人立节都尉晋陵丹徒朱曼故妻薛,从天买地,从地买宅,东极甲乙,南极丙丁,西极庚辛,北极壬癸,中极戊己,上极天,下极泉,直钱二百万,即日交毕。有志薛地,当诣天帝;有志薛宅,当诣土伯。任知者:东王公、西王圣母。如天帝律令。司(司,“合同”二字并写的半截字)

  此拓本为姜东舒旧藏并题签,上有沙孟海、方介堪、陆维钊、姜东舒、韩登安、胡士莹、朱孔阳、刘慎旃等十一家题跋,遍布满纸,蔚为壮观。陆维钊跋云:“此券后于杨绍买冢地莂五十四年。浙中少汉晋石刻,虽小品,亦可贵也”罗振玉、郭沫若等人也对此券进行了研究,认为它填补了从篆书过渡到隶书的空白。

  据介绍,此券当年出土于温州平阳县(今苍南县)鲸头村石绛下,早年有拓片流出,原石一直秘不示人。

  1956年,时任温州市文管会主任的方介堪多次联络上门找寻,始得。1995年,此地券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日本书学史家伏见冲敬在《中国书法史》一书中曾提及此地券,道:“它的存在有些不可思议,它写的篆收大意正确。它具有秦代权量铭的风格,无法想象,当时能这么轻松写出篆书的人与刻印章的人之间的关系。”

  然而由于出土的文献资料不足,关于其年代、真伪一直存在争议。


墨拓局部

墨拓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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