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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于枢(1246-1302)


鲜于枢《论草书帖》 26.9×53.6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释文:张长史、怀素、高闲皆名善草书。长史颠逸,时出法度之外;怀素守法特多古意;高闲用笔粗,十得六七耳;至山谷乃大坏,不可复理”。

   此帖无款印,帖上旧有“此伯机真迹”题识,在《赵孟頫与鲜于枢墨迹合册》内,《石渠宝笈初编》养心殿著录。

   这是鲜于枢是写给好友赵孟頫的,帖中指出张旭的书法有时脱离了法度,而怀素遵循古法,因而其作品多含有古意。接着,他评价高闲草书,仅属一般,对黄庭坚就大加批评,说草书“至山谷乃大坏,不可复理。”

   当然,鲜于枢对于宋金时期的书家也都持这种态度。如在跋《王献之保母碑》中尖锐的地批评米芾:“却笑南宫米夫子,一生辛苦读何书!”显然,他是一位尊古派,所谓“今不逮古”,自然对于黄庭坚的草书不以为然。

   鲜于枢《论草书帖》是他草书名作之一。他的作品体现出他的草书艺术观,遵循传统,力求古意。读此帖就明显感受到,取法王羲之《十七帖》,草法精熟,笔墨酣畅,对传统依然不偏不倚。因善于回腕,使转流丽,鲜于枢颇得二王草书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