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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与毛笔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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