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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隋唐官印
隋唐官印
隋唐至宋元,乃至南北朝,是中国印章艺术的相对低潮时期。隋唐官印存世极少。隋朝短祚,唐代制度据宋人宋敏求《春明退朝录》记载,规定要上缴废印。一律送至礼部员外郎,先在厅前的大石上碎其字然后在销毁,故传世唐印更少。清以前甚少有这方面的资料,清人瞿中溶《集古官印考》收录了唐以来的官印一百多方,但只有考证,不见印文。1916年罗振玉著《隋唐以来官印集存》录有二百八十多方,有关隋唐以来的官印方有专书著录。
隋唐官印的一个特点是尺寸明显增大,一般在5至6厘米见方。另一个特点是改用朱文,这是因为南北朝后纸张代替了竹木简,废除了泥封之制,开始用印色直接钤盖在纸帛上。在纸帛上钤印,朱文的清晰醒目优于白文。又由于纸用面积都较大,以往的小印很难与之协调,印面自然也较汉魏时放大了许多。尺寸的扩大,细朱文篆体布白易失之疏散,所以隋唐以后的官印逐步脱离了汉篆风貌。为了追求章法上的匀整,对疏处以屈曲盘绕的笔画充实之,萌发了“九叠篆"的早期形态。
隋唐官印的印文仍以标准小篆为宗,篆法圆劲朴茂,结体行刀自然流畅,体势较为自由,显得拙朴生动。它即不像汉魏时代那样方正取势、印画布满,转折角度非常分明,也不像宋元以后官印那样过于追求“九叠文”形式,而是较少模式化,印的边栏也与印文基本相同,整体上谐调统一,气势浑然,有一定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