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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毛笔和书体的关系
朱友舟
毛笔与字体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毛笔的优劣好坏与书体的关系,另一方面指毛笔的软硬性能与字体的关系。
就优劣而言,书家择笔与否或与书体也有关。一般而言,书写行草书,对笔的要求可宽松一些。因为行草书以意驭法,重在情感的抒发与宣泄,对点画的工整与规范要求自由多了。《兰亭》、《祭侄稿》均为旧的秃笔所书,《兰亭》抒发了惠风和畅的优美情怀而《祭侄稿》宣泄了痛心与仇恨,皆为情感凝结而成。而篆、隶、楷等正体书,以法度与工稳见长,用笔精到、细腻,结构静态、匀称,且多界格森严。正体书具有一定的严谨性,自由发挥的余地远比行草书小。蔡邕非精笔佳素不下笔,褚遂良、欧阳通等以楷书见长的书家必择佳笔。如果毛笔差劣,就难以表现出其精微的细节和高度的一致性,因故不可不选择佳笔。
就软硬性能而言,大抵写行草尤其草书,用硬笔速度比较便捷,书写容易得势。因为草书用笔最贵使转变化,行笔运腕如风速度迅疾,提顿幅度大而使转纵横散乱,用硬笔比较易于表现草书的灵动之姿。故写草书对毛笔弹性要求自然高一些,软毫几乎难以应对。一般而言,写行草可选用纯狼毫或羊兼鬃、羊兼狼。若写篆隶,则可用羊毫表现纡缓而安稳、雅实的清趣。因为篆隶运笔较平缓,且点画停匀,提顿少而转折圆融,用柔笔易得婉转通畅之妙。当然,写篆隶兼毫也可以。至于楷书介乎动静之间,狼毫、羊毫或各种兼豪均可。陆维钊便主张写篆隶用羊毫,行书宜用狼毫。比如陸维钊就认为,“选笔,我绝不主张专用羊毫。因毫有软硬,字有刚柔。篆隶柔中见刚,宜用羊毫,行书刚中见柔,宜用狼毫;正楷也刚也柔,用羊用狼用兼俱无不可。此其大致也,不必拘泥,尽有善为变化者。”[1] 可见,笔与书体之间的确有一定的关联。
尽管如此,但是笔与创作书体的关系,大抵因人而异,而且许多书家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养成的习惯。一般而言,写行草可选用硬毫,然而何绍基、林散之、于右任等均用羊毫取得了很高的书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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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陸维钊《书法述要》《中国书论辑要》)5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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