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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锋的误读
朱友舟
对于藏锋,许多人都有过一些误读。由于受伦理道德思想的影响,露锋多指锋芒毕露,缺少修养,缺少度量,含有强烈的贬意。藏锋则为褒义,多指持重老成,修养较好,有涵养。于是,不少书家就大谈藏锋的好处,强调书法必须藏锋为上,而且对藏锋的理解也有偏差。有人以为藏锋就是泯灭棱角,有人以为藏锋须笔笔回锋,有人以为藏锋如秃笔所书。为了理清藏锋的真实面目,我们可考察相关的论述。
藏锋,指点画出入的痕迹,多要求取逆势。藏锋可虚逆也可以实逆。虚逆可理解为横画竖下笔,竖画横下笔,能看到所逆的锋芒。实逆则要求实实地逆行,如笔往左先要右行。《九势》云:“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此处藏头当理解为用笔必须采取逆势。徐浩《论书》谓“用笔之势,特需藏锋,锋若不藏,字则有病,病则未去,能何有焉?” 根据徐浩的书法,后人对他理解的藏锋多有诟病。藏锋不使隐锋灭迹,作钝锥的样子。梁同书“藏锋之说,非笔如钝锥之谓,自来书家,从无不出锋者,古帖具在可证也。只是处处留得住笔,不使直走。”藏锋更不可作秃笔书写的形状。王澍谓:“世人多目秃颖为藏锋,非也。历观唐宋碑刻,无不锋銛利,未有以秃颖为工者。”他认为藏锋即指中锋用笔,颇有见地。
如何处理好藏锋与露锋的关系呢?有的学者认为露、藏各有所失,但应宁藏不露,虽不精神也胜于轻薄。这是一种误解与固执。藏锋厚重,露锋精神,各有千秋。露锋可以显示爽利、精神,藏锋锋则可以表现涵养、气味。姜夔《续书谱》有言“不欲多露锋芒,露则意不持重;不欲深藏圭角,藏则体不精神”。这是一种辩证、互补的关系。藏露相兼,书法常理。我们反对刻意追求藏锋,故作持重。当然也不主张笔笔都必须锋颖毕露,杀气腾腾。但是,露锋藏锋与年龄及审美取向均有关系。《续书谱》云:“有锋以燿其精神,无锋以含其气味。”精神自然先于且重于气味。精神是一种基本要求、一种质量标准,而气味是一种格调、一种品味。气味与格调只能是掌握基本笔法,随着年龄、功夫、阅历与修养增加而自然产生的一种境界与品味。况且,倘无“精神”,“气味”又安从而有?换言之,气味也不过是精神的某一种表现而已,并非二事。如果还不能耀精神,先追求含气味,岂非本未倒置,又怎能有真气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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